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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州市杨叶派出所实施“治安承诺制”

1999-03-16 来源:光明日报 王艳萍 唐国清 林 夕 我有话说

湖北省鄂州市杨叶镇地理环境优越,但经济基础一直很薄弱。杨叶派出所所长周美清上任之后,针对该镇社会治安状况差,以至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状况,推出了旨在保护经营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治安承诺制。他们与投资者签订治安承诺合同,若在辖区内由于敲诈勒索、哄抢等治安问题,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,派出所将负责全额赔偿。为此,他们将辖区划分成5个责任区,建立一区一警,一警多能,一包到底的民警责任制,规定每个责任人每星期到责任区不得少于35个小时,若责任区内发生敲诈、哄抢事件,责任人必须在三天内查结,若未查处或查处不力,责任人承担20%的经济损失。同时他们将承诺内容在全镇公开,在被承诺的单位公开挂牌,写明承诺双方的职责。又在5个责任区竖立了36块警民联系牌,悬挂了18个警民联系箱,解决了群众找民警难的问题,更贴近了群众。与此配套的是,他们又在每个责任区配齐了治保主任,帮助各厂矿、企业建立联防队,形成了点、线、面相结合的群防网络。与此同时,他们十分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,使治安承诺制得以顺利实施。

治安承诺制显示出了威力,一些违法乱纪者受到极大震慑,纷纷到派出所投案自首,杨叶镇的治安状况得到明显净化,投资者纷纷涌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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